交警大队五举措强力推进交警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近年来,交警大队坚持以“四句话、十六字”最高要求为目标,先后在队伍中开展了以践行中国梦为主题的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民警队伍的向心力,取得了各项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步发展的良好成绩。事故快处快赔不断优化、车驾管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内宣外宣名居榜首,缉查布控全市靠前,农村交管持续推进,车管所整体迁建有序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发展势头强劲,连续六年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班子建设凸显模范表率。在班子建设中,历届班子成员坚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危险时刻冲锋在前,艰巨任务抢干在前,恶劣环境坚守在前,始终用具体的行动和有为的业绩激励和感染民警努力工作,起到了良好的领头作用。一是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或民主生活会,必要时特邀县局政委和分管领导参加,以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分析队伍思想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子,近年来先后研究解决了目标绩效考评考核细则、农村交通联合执法中队建设、交通安全宣传体系建设、协警员队伍清理整顿等具体问题,推进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坚持以建设公安交警铁军为主要内容,从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映优五个方面积极创建“最强党支部”,逐步形成了班子团结、战斗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班子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上常沟通,工作上多交流,凡是重大决策、疑难案件等都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在班子中保持了思想高度统一,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上形成了坚强合力。
二、机制建设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大队建立了轮岗交流、日常访谈、风险评估、督导检查四项制度,重点针对热点敏感岗位民警和辅警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大队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六必访六必谈”、排查廉政风险点、执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日常性督察等方面落实了钢性措施,畅通了监督渠道,提升了风险化解能力。二是定期开展督查。大队坚持定期对各中队、所、室开展整顿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中队、所、室的会议记录、台帐和民警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对民警执勤执法情况开展暗访,使整顿活动做到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大队通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汇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设20余条,分门别类进行了梳理分析,限期进行了回复落实,进一步增强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三、绩效考核推动工作开展。近年来,大队按照县局党委和市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坚持从五个方面抓好目标绩效考核,确保了公安交管工作正常开展。一是细化考核办法。制定了《目标绩效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中队、所、室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路面违法查处、交通安全宣教、道路隐患排查、交通事故防处、便民措施落实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分、通报排名、奖惩逗硬,有效形成了常态机制,调到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强考核管理。落实了专人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从任务分解、措施落实、***督办、信息报送等方面加强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档案资料的建立,保障了目标绩效管理有据可查。三是强化督察督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中队、所、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电话抽查、明查暗访和现场督导,并及时总结梳理督导工作和目标跟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了大队各项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四是定期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警凤警纪督察,坚持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及时传达上级部署的各项政治学习内容,通报队伍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安排阶段性工作,做到了政治思想教育经常化,确保了上级精神传达到位,领会到人。
四、从优待警凝聚警心警力。一是落实了公休假和健康体检制度。坚持每年为民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了民警健康档案,严格落实了公休假,使民警劳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民警工作效率。二是落实了访谈交心制度。民警因工受伤、生病住院必访,民警遇婚丧大事必访,民警过生日必访,对离退休民警、病残民警、民警遗属、特困民警定期走访“四个必访”制度和民警立功受奖、提拔任用、工作调整、工作落后受挫、情绪低落、有违纪苗头、受到纪律处分,出现家庭矛盾必须开展谈心“八个必谈”制度,为民警积极大胆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
五、用活辅警增强警力补给。大队对全体辅警进行了清理,对劳动合同不完善的及时补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到期的辅警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依法兑现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缴纳或补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对需要继续留用的辅警,按照规定签订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辅警劳动合同管理实行“正步走”,增强了辅警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彻底改变了辅警自认为是“临八天”而浑天度日的现状,有效增强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警力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