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顺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6月29日上午,顺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反馈会在果城会堂举行,四川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顺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认为:顺庆区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
根据《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评估组,于2014年12月26日至27日和2015年6月27日至29日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方式,从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四个方面,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在汇总各类信息和核查情况的基础上,督导评估组认为:顺庆区在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县域内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均达到省定指标或符合国家要求,顺庆区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
在当天的会议上,区委副书记、区长黎明作了表态发言。他说,顺庆将以本次评估为契机,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巩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增强教育持续发展动力;继续深化内涵管理,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夯实教师队伍,着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
区领导缪红、李建民、李建中、张霞参加会议。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区属中小学校等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