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广元市防震减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等6个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抓好落实。二是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等科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牵头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了上下衔接、相互配套、实用管用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完善部门网站,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网站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内容更加丰富,信息量增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推进网站平台建设,我局建立广元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现在除了有全球最新的滚动震情信息外,还有新闻中心、县区动态、机构简介、政策法规、地震信息、地震目录、地震专题、政府信息公开、地震科普知识九个版块。九大版块全面反映了我局工作情况和最新的地震资讯。网站采取了便民的设置,在醒目的位置清晰的公开了最新的工作情况和百姓最关心的地震震情***。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已经成为我局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前沿阵地。同时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也按照要求公开信息,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除不能公开的全部主动公开。二是及时公布信息,保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我局经过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明确了未经法律法规或未经公示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未编入目录的行政权力,编制了权力目录,并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向市政务公开办、编办、法制办备案后通过市防震减灾信息网向社会发布。2018年我局在市防震减灾信息网主动公布政府信息148条,涉及信息公开的多个方面。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累计被省局采用63条、被市委、市政府采用25条,被广元日报和广元晚报采用8条。四是系统内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我局在分管领导的要求和部署下,拿出相应的实施方案,积极学习市直其他兄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经验,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五是加强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市防震减灾局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了防震减灾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通过这些便民措施,为工程建设单位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条件。并且实行一站式服务。六是利用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年初以来,我局多次开展全市防震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的同时,介绍市防震减灾局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审批事项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信息。七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主动公开本单位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公开信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在保密审查后可以安全公开,迅速充实和完善。八是对市政府网站的群众提问高度重视。网上有群众留言咨询,看到一起核实一起解决一起,并且认真对待百姓谏言的在线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一是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部门网站提供了可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广元市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申请,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参照《四川省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执行。
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明确了行政复议的责任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工作基础。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积极开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开设政务微博、微信。以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为重点,强化我局门户网站功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