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委会专题研究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市规委会专题研究《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充分发挥指导和管控作用
促进城市格局和特色形成
8月7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杨洪波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强调要从促进城镇优化和“三城”建设高度,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和《导则》,发挥指导和管控作用,更好地促进遂宁城市格局和特色形成。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赵世勇,市委副书记、船山区委书记郑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规定》设置了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规划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及附则等篇章。《导则》由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海绵城市规划控制目标、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引、海绵城市设计指引及附录等组成。与会人员围绕两个文本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规定》和《导则》的内容、重点、深度等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对下一步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要求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大家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下发执行。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规定》和《导则》的作用,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规定》和《导则》是指导和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文件,对城市规划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管控作用。《规定》主要是指导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项目设计等有关设计,相关专业规划可以量化的要量化成技术指标,对下一个层面规划设计提出要求,不能量化的要形成技术规定,对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提出相应要求,同时要通过强制性指标和技术规定来审查管理规划。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规定》,促进遂宁城市格局的形成。要从支持服务“一城两区五组团”城市格局和“三城”建设出发,完善相关技术规定。城市形态控制方面,要处理好城与山、城与水、城与公共空间的关系问题,要通过强制性可量化的指标来管理,明确建筑与山、建筑与水、建筑与道路的间距;对沿江、沿山的空间轮廓线要作规定,将轮廓线规划转换成容积率,形成高低错落、有进有退的空间轮廓线;要确定城市地块规模,根据地块功能、性质和上位规划确定合理的技术管理规定,体现地块差异性;要加强建筑色彩控制,明确城市主色调和各区块色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将共同管沟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都要搞共同管沟,实现管网综合;停车位配置不能差异化,棚户区、公租房、经适房、廉租房应该跟城市其他居住区的配置标准一致。
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编制《导则》,更加突出遂宁特色。遂宁地处丘陵地区,要认真研究遂宁的生态本底特征,因势利导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功能,为丘陵地区海绵城市建设作出探索。海绵城市的技术指南和导则要在城市详细规划中体现出来,指导下一步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要充分发挥好遂宁城市500米见绿1000米见水的生态优势,通过绿地和水体的综合利用,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将雨水引入天然的城市大蓄水池中。要把西部水都、水生态文明城市与海绵城市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更加有效的措施,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要增强操作性,使《规定》和《导则》更加科学管用。要搞好分析论证,使中心城区地块分区更加科学合理。要结合实际编制相关图则,便于规划设计和管理单位理解和执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兵,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德福,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国开区党工委书记周霖临,副市长李仁,市政府秘书长叶长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