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产业园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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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四川省产业园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市委编办及时向编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并研究确定了我市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
一是向各县(区)、市直三园区转发了《管理办法》,并摸清了我市产业园区的基本情况,做好省委编办来我市调研园区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国家级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升格报批和市、县(区)管理的省级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报批确认工作。三是按《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现有产业园区管委会的管理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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