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三到位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调解组织覆盖到位。建立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人民调解室、调解大院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跨地域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调解网络,实现全县调解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要求各司法所结合各乡镇实际,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人群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排查信息收集汇总,切实将矛盾纠纷的底数、情况、性质、原因查清摸透,并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预防和稳控能力。
三是调处化解服务到位。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扎实落实“随手调”工作,将内容简单,影响不大的案件随摸排随调解,将部分调解难度大、情况复杂的案件,通过组织专项调解和联合调解的方式予以化解,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做好档案记录和回访调查。对部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双方通过起诉等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并作为重点对象加强走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 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