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镇细化财务管理制度
为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木门镇在之前的制度基础上,细化了木门镇财务管理制度。
一、细化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类资金,保障政府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细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专题报告会,由财政所向党委、政府报告本季度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制度。差旅费实行限额管理,按岗位核算到人头,并按审批程序及标准报销;市级及以外县市出差经书记、镇长批准,按《旺苍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据实报销差旅费。
三、细化了接待管理制度。细化来客接待标准、会议用餐标准。接待管理实行“廉政灶”接待,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反对浪费条例》执行,逗硬“一票三***”报销规定,“一票”指公务接待费用报账要有正规***,“三***”指有关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必须出示接待公函或上级领导调研、视察接待方案。
四、细化文印、广告、办公用品采购费用制度。主要包括文印费用结算、标语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的细化。,各办、中心、部门必须先申请,分费用类别,由各级领导签字审核后才能进行费用报销。(木门镇 朱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