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六严格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部门负责、齐抓共管长效机制。扎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察、督办职能,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行业主管责任制。
二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提前介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按季度对重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机制。推行预存工资保证金工作,探索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人社部门审核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预防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例会1次;完善重大违法案件个别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处置大案要案。
五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按程序移交,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六是严格落实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一批欠薪案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欠薪案件,限制其市场准入行为。(县人社局 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