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仲裁提速便民
自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考虑劳动者维权艰辛,压缩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一是压缩立案时间。在接到申请人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立案并指定一名仲裁员承办,报经仲裁委员会领导批准后作出受理决定。二是压缩受理和排庭时间。决定受理案件后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受理决定并在案件受理之时即安排好开庭时间,开庭通知书随受理(答辩)通知书一并送达,提高效率2/3。三是压缩开庭时间。庭前做好案件熟悉工作,全面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减少双方当事人介绍与案情无关的情节时间,既确保开庭时提出案件症结问题所在,也保障裁决文书脉络搭建清晰,为庭后出具裁决文书提供事实依据。四是压缩出具仲裁文书时间。开庭审理之后在保证文书质量的前提下,对于裁决结案,尽量缩短撰写仲裁裁决书的时间,由45天结案提速到了30天结案,确认劳动关系案开庭当日办结,调解成功的,当场制作仲裁调解书,报经领导批准后三日内结案,大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通过以上提速增效的思路,创新办案方式,仲裁院办案效能和办案效率大幅度提高,给劳动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