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就落实证照分离做好安全许可审批发出通知
应急管理部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就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有关事项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一、压缩审批时限。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是否需要现场审核等具体情况,将相关许可证发放事项的许可时限在现有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具体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限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限一致,由45日改为20个工作日。
二、精简审批材料。对于部门内部或系统内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共享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材料,进一步精简许可审批申请表,许可审批申请中提交的其他材料能反映相关信息的,不再重复要求填写。
三、推进在线审批服务。进一步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四、试点优化审批环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点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最终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群众只跑一次。研究实施对已取证企业在申请变更、延期换证时,书面材料合法的,可先行办理,先予核发许可证;涉及现场核查的,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完成对企业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