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西安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高新区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行信息化评审,计划于9月4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高新管委会或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20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4年以上;不符合认定工程师的硕士研究生,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
2、本科或大专毕业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在高新区非公企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技术骨干,符合工程师评审其他条件,达到工程师评审总的工作年限要求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3、所有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凡持国(境)外学历者,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均应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接受上述系列的职称申报。
5、符合工程师认定条件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四)业绩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六)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每年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八)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
(九)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9月4日前完成)
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http://xdz.xa.gov.cn/)
(二)个人申报(9月22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用人单位。
(三)单位审核公示(9月30日前完成)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四)评审公示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职称确认材料实行线上评审,与职称晋升同时办理。参评人员请在9月22日前将职称确认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工程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线上评审。
(三)证书办理
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1。
(三)各用人单位职称经办人须在评审工作前申请加入高新区职称申报技术交流QQ群:763800442,提供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登录账户、密码及授权码。
(四)用人单位需出具本单位工程师空岗证明,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请参评人员及用人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
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月22日,用人
单位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联系人:席震、段娜 029-88855805
技术支持:张倩、李浩哲 029-85211087 029-82210159
QQ群:763800442
***:1、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2、工程师申报专业排序表
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1、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doc
***2、工程师申报专业排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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