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泉通特种型材西北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泉通特钢有限公司泉通特种型材西北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21日。
电话:029-83812836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16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综合科(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陕西泉通特钢有限公司泉通特种型材西北物流中心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现代物流园内 | 陕西泉通特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建设的,占地面积202666.67m2,总建筑面积147300m2,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特种型材交易、仓储、配送运输等服务,每年特种型材中转量约为255万吨。 | (一)废气 项目无生产废气,废气主要为食堂的油烟废气,食堂油烟产生量约21.6kg/a,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为1.78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顾客产生的废水、清洁废水以及食堂的餐饮废水,废水产生量为45.9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砂滤+消毒”)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因此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自于汽车进出产生的噪声,在加强管理,禁止鸣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场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及4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要求在厂区设置垃圾收集点,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垃圾场填埋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餐饮垃圾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发[2010]7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对餐饮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专用容器盛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经收集后,委托专业的污泥处理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