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临潼区食品药监局2018年第52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52号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西安市临潼区邱家饺子馆2018年9月13日使用的餐具(盘子),经检验大肠菌群(发酵法)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10月25日,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收到西安市临潼区邱家饺子馆使用的餐具(盘子)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向该单位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
二、经调查:导致该单位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是由于消毒时间过短及消毒过程未按规定摆放,导致餐具大肠菌群超标。
三、西安市临潼区邱家饺子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进行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该单位于2018年10月29日递交整改报告,该单位承诺今后将规范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