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振兴街道与您共筑绿色元宵节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元宵节临近,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管控。振兴街道在辖区内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重举措。组织召开《振兴街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落实市区会议精神,强调安排正月十五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管理。迅速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根据《阎良区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禁止露天焚烧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专题会》会议安排。针对正月十五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社区、村组分片包抓落实,切实降低人为污染问题。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督执法,针对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违规销售和乱燃乱放行为。网格员加强对露天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
重宣传。运用海报、微信、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的宣传力度,既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又要做到全民参与、全域推进,积极营造生态环保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