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卫健局关于同意西安莲韵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雁塔医疗美容诊所变更地址的公示
公 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149号)和《西安市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11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同意辖区内一所医疗机构变更地址,现将诊所项目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莲韵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雁塔医疗美容诊所
变更后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为:西安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1号万众国际A座1单元10601号
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