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干流无定河水质继续保持优
6月9日上午,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智华就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了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落实,碧水保卫战取得关键进展。2019年,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干流、无定河水质继续保持优。全省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77.6%,优于年度考核目标7.6%;无劣Ⅴ类断面,较年度考核目标下降2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三五”国家考核任务。
报告指出,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46个问题中,45个已整改到位,西安市鄠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正在整改。
在加快城镇污水设施提质增效方面,陕西省出台了《陕西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实施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各市(区)相继制定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成并运行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126座,日处理规模529.78万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和93.5%。瞄准城镇污水管网密度偏低等薄弱环节,截至2019年底,累计建成排水管网1***66公里,同比增加4.6%;其中污水管网7932公里,同比增加5.2%;雨水管网5933公里,同比增加6.6%;雨污混流管网2601公里,同比减少1.3%。汉丹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全面完成。
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定期排查、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名单,接受公众监督。截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26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并实现预期目标。榆林、铜川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资金7亿元。
在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方面。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成立了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2019年,全省累计完成613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939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分别占全省村庄总数36.6%和23.5%;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占85%以上。
当前,陕西省仍面临水质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展相对缓慢和环境安全风险依然存在等问题。下一步,陕西省将把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要求,对标国家“水十条”任务,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加快构建现代水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环境监管,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