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金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精矿两段焙烧含砷烟尘再加工利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烟台市金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海阳市徐家店镇燕翅山北、现有厂区内西北角建设金精矿两段焙烧含砷烟尘再加工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9.53万元,占地面积约2000m2,主要新建1栋生产车间,对现有金精矿两段焙烧收砷工艺产生的粗砷进行再加工利用,得到高纯度白砷产品。年处理粗三氧化二砷25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升华收砷后产生的尾气、加料废气以及包装废气,废气采用脉冲除尘+泡沫塔喷淋+旋风除雾+电除雾工艺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三氧化二砷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3相关标准(0.4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回用于焙烧调浆等工艺,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清罐残渣及除尘器收尘。清罐残渣送焙烧系统处理,脉冲收尘及包装收尘作为产品外售,加料收尘作为原料使用。
(4)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08)2类标准限值,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市金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徐家店镇燕翅山北
联系人:姜晓青
联系电话:135****6889
邮箱: 768453976@qq.com
(3)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29号
联系人:朱良超
联系方式:0535-6395538
邮箱:haiyuehuanjing@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您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有何补充意见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烟台市金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