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为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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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3月23日,海阳市举办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海阳)颁奖仪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姜晓光为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胡殿光颁发了荣誉证书,对胡殿光的见义勇为精神高度赞扬,并鼓励其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
2017年5月30日,胡殿光在某水库游泳时奋不顾身,勇救三名落水儿童,该同志既是所在单位的骄傲和光荣,也是全市人民的骄傲和光荣。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乃至鲜血和生命实践了“舍己为人”的崇高境界,为构建和谐海阳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今后,市综治办将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和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关心、爱护、支持见义勇为公民,着力营造一个“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崇尚正义、追求崇高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通讯员杨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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