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19日上午,“守好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在新元广场举办。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海阳支行、银保监海阳监管组、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单位来到现场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设置宣讲台、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向市民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以及防范举措,用鲜活的“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担,政府不负责”的理念入脑、入心。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解答有关咨询200余人次。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邢晓东表示,“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再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同时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加强自我保护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传递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我市非法集资形式多样,主要有:假借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假借委托理财、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期货、黄金等方式非法集资;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假借代为、租赁、联合种植、养殖、栽植等方式非法集资;假借民间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集资;假借召开“推介会”、“招商会”,以高息“借款”方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市民可以通过查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来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同时,增强理性投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