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牟平公安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烟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9年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牟平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刘天海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玮代表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崔付晓出席会议,副区长、牟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传江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9日至8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市委要求,坚持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巡察情况。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刘天海指出,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的“刀把子”,担负着重大的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对整改不落实的坚决问责,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要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着力推动重点问题的全面系统整改,肃正警风警纪,净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促进牟平公安分局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玮代表巡察组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三要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四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打造人民满意公安队伍。五要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六要深化标本兼治,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副区长、牟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传江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今后工作中,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确保巡察组各项要求和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分局党委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以这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求实效,靠机制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源头。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区公安机关问政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放大整改效应,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在问题解决上、干部作风转变上、良好政治生态营造上,努力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