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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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之相关规定,现将选定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石区片改造项目G、H地块 二、征收部门: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 三、项目范围: G地块:东至青年南路,南至新石南路,西至新阳街,北至新石路; H地块:东至新阳街,南至现状山体,西至现状山体,北至新石南路。 四、选定方式: 1、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征收人根据***所列推荐名单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报至白石区片改造项目征收部门(G地块报至南开居委会:青林街付18号;H地块报至新石居委会:新阳街付8号)。***所列评估机构基础信息同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如果在推荐范围之外另选其他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必须具有三级(含)以上评估资质,且工作业绩突出、社会信誉良好。 2、由被征收人多数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协商选定期限内未能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则协商选定期满后,征收部门将采取逐户征询意见的方式,按照多数决定的原则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当选的评估机构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2月1日
责任编辑: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