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参加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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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烟人社发〔2019〕46号)要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报告、资料审核、技术抽查、现场查看、访谈咨询等环节对申请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企业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论证,经评估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符合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9日8时起,4月15日17时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212061
电子邮箱:zfqjdzx@sina.com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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