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街道办事处坚持四个做到推进居务公开
幸福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各城郊居民区广泛推进居务公开,加强居级民主管理。
一是规范公开制度,做到符合居情,发挥实效。在18个城郊居民区从抓制度、抓机制入手,成立了居务公开领导督查小组,规范了居民议事会、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居民理财小组等工作机构,确保公开制度发挥实效。
二是把握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突出要点。采取公开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事前公开,事中决策,事后公示”,主要从政务、村务、财务三个方面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完善公开方式,做到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在公开的方式上坚持以公开栏为主,居民代表大会公开为辅,居民公开信、墙报等为补充的多种公开形式,做到正常公开,定期公开,重点工作及时、随时公开,财务账目每季度公开。
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办事处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对各居民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村两委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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