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四举措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事故迟报、谎报、瞒报,导致事故扩大,给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芝罘区四举措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熟悉掌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法律法规。区安监局利用每周五理论学习时间,定期召集安监系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聘请相关专家逐章、逐条进行讲解,通过会上集中讨论和具体的案例分析,切实掌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提高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时效性的人认识。要求全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成员单位必须设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调度值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调度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岗位值班,确保及时接报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事故报告的时限、内容和要求逐级上报,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导致事故扩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明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范围和报告主体。区安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从生产安全故事类型、领域、影响、范围、行业等总结归纳了六大类11种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都要及时上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一由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逐级上报;按照行业管理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四是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方式。要求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获知事故信息后,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立即以电话形式向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简要情况,随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内容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形式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续报。工作人员接到电话报告后,要认真询问、记录事故相关情况,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的事故,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林韶涛)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