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街巷长制助城市管理更精更细
6月8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街巷长制”部署会,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街巷长制”工作要求,对贯彻落实“街巷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和详细安排。
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作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街巷长制”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按照“365巡查机制”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迅速投入“街巷长制”角色中,以严实高效的作风,展现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二是切实卡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动”(动眼、动手、动嘴)要求,对照十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全面逐一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反馈,妥善做好移交处置。
三是切实与检察履职相结合。把做好“街巷长制”工作与检察工作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紧密结合,立足检察职能,精心组织,强化督导,统筹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力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
之后,芝罘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街巷长制”责任落实工作群,全体干警按照分包方案安排来到相应的社区与工作人员对接,对界定的街巷长具体责任区域进行认领,确保工作的精准开展,并深入到各自负责街巷,对辖区内停车秩序、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十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中,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街巷长制”落地落细落到实处。(王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