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为民服务代理制架起干群连心桥
这两天,垦利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大河村村民孙永明高兴得不得了,他和二十九户群众联合成立的永明淡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手续马上就要批下来了,“在一些办理程序上,俺也不太明白,都是代理员替俺去跑单位、办手续,这才几天的时间手续就已经快办完了。”孙永明在村代理点大厅上交最后的申批材料时高兴地对笔者说,“如果让俺自己去办,还不知道要跑多少冤枉路呢。”
大河村为民服务代理点的代理员王在顺向笔者透露:“永明淡水养殖农民合作社的整个手续办理过程需要上百页材料,跑的单位比较多,手续比较繁杂,他们又没处跑,我们分工负责,几个人分别给他办,很快就办成了这个手续。”像孙永明办理合作社手续这样的事情只是该县为民服务代理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垦利县把行政审批、许可和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等52类事项一并纳入为民服务代理范围,生孩子要落户口,盖房子要办许可证,养拖拉机要年检,外出务工要办流动人口证等,由于不了解机关的办事程序和要求,不少群众为了盖上一个戳,经常跑“冤枉路”。自从村里有了为民服务代理点,群众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一些复杂、繁琐事务的办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垦利县积极转变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针对农村群众办事“摸不着门,找不到人,费冤枉时,跑冤枉路”等一系列问题,大力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在乡镇(街道)、村设立代理服务机构,通过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由干部无偿为群众代办有关事务,减轻群众办事负担,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目前,全县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120个村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点,形成了“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办事找代理”的为民服务新机制,推进了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让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更加全面、及时的服务。据了解,明年该县333个行政村将全部建立为民服务代理点,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的为民服务代理制,使代理服务工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干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