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效果显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走向集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咨询,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通过向被执行人宣传有关法律和拒不执行的危害及后果,打消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和执行权威。依法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共组织集中执行6次,拘传被执行人16人次,查封冻结存款100余万元。三是用足用活法律,适时扩大义务主体范围。对抽逃资金、虚假入资的被执行人,依法运用追加、变更制度,扩大义务主体范围,使共同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活动中对5案被执行人进行了追加或变更,其中2案已执结。四是建立执行反馈机制,提高反规避执行的预防能力。充分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判庭反馈,做到提前介入,主动预防,通过引导权利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效避免义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为案件执行奠定良好基础。五是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提高反规避执行工作能力。通过组织干警开展“我为执行献一计”活动,不断创新和交流执行方法与经验,执行干警的反规避执行能力有了大幅提高。目前,已向40名被执行人发出“敦促执行令”,限期履行义务;通过电视、报纸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对33名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公开曝光;对2名被执行人实施了悬赏执行。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共结案233件,执行到位730多万元,其中包括长期未能执结的“骨头”案18起,涉执信访案6起。(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