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街道严把四关做好纠风工作
一是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街道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街道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街道把纠风工作作为社区、部门“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社区、部门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是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各社区和区社区办签订责任书,又与街道签订责任书;街道的各基层站(所)既与区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街道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街道基层站(所)“双评议”制度。街道与区直各部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街道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所)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街道与区直各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街道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是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街道从街道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0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