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畜牧局三措施强化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
垦利县畜牧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规范畜禽养殖、肉类屠宰加工行为,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一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畜牧投入品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照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及使用情况。加大普法宣讲教育、监督检查及安全养殖技能学习,建立活畜出栏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重要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饲喂未经高温处理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二是加强监管,筑牢屏障。加强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点。生猪进入屠宰厂前,检疫人员认真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做好详细记录。对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及临床检查健康的,方可屠宰。严格实施同步检疫制度,强化瘦肉精同步检测,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执行。截止目前,全县无瘦肉精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普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推广肉品安全消费常识,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