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组织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公室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的一系列丰富多彩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公室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全市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精神,安排部署全区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会后,制定并在全区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都行动迅速,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组织举办全区2008年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试。12月6日上午,河口区在区实验学校、7个乡镇(街道)组织进行了2008年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整个考试共设置8个考区,31个考场,全区1300多名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考试,参考率100%。二是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全区7个乡镇(街道)分别利用农村大集等时机开展了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区林业局、区计生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等23个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00余辆,展出宣传展板32块,解答法律咨询420人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整个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区安监局组织举办了全区厂长(经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班和危化从业人员培训班,66名厂长(经理)和44名危化人员参加了培训班。区工商局组织全系统82名执法人员开展了工商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考试,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区一中在全校开展了“我与法”征文活动,广大师生踊跃参加,共收到征文作品285件,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校园之声等形式开展了《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此外,区检察院、区执法局等部门开展了聘请专家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积极学法,丰富了学习形式的同时,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区司法局 刘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