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强化四项措施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2009年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区建设局多措并举,强化四项措施做好今年汛期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治理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对于非法违规建设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二是加强雷电、大风、高温等灾害防范工作。提前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完善各项措施,落实防范应对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三是加强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工作。对周围存在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居所及设备、物资存放地等,提前采取了措施进行处理,加强监测、巡视、检查。
四是加强汛期值守应急工作。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救援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切实抓好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制定和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规定。同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理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刘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