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三项机制构筑城镇医保
管理规范化 筹资多元化 运行健康化
我市完善三项机制构筑城镇医保
“没想到只交了20块钱,却能补助7万多块,医保制度真是我们的健康保护神。”东营区海河社区居民韩俊因患骨***花费高额医药费用,正当家中债台高筑举步维艰的时候,他的家人欣喜地从医保工作人员手中接到了71224元的“救命钱”。
成立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成医保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我市城镇居民医保逐渐形成了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去年,我市参保城镇居民达8.3万人,筹集资金547万元,补偿资金401.5万元,补偿人次5.3万人次,参保城镇居民的满意率达90%以上。共补偿参保大病户122人,补偿资金198.34万元,总体补偿比例达到52.12%,补偿额最高达7万余元。
管理机制规范化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居民个人缴费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专户、专账储存,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建立健全定点就诊、双向转诊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医保资金审计纳入了各级审计计划,以县区为单位做到了“补偿比例、账务处理、处方、报表、流程”五统一。对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县区、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每月定期将上月参保居民补偿情况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健康运行。
筹资机制多元化
我市出台了《东营市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补助、个人缴费、社会资助的筹资机制。在搞好基线调查、充分考虑各级财政、居民承受能力和当地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分别按参保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0元的补助标准设立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20元。工作中完善了“乡镇(街道)征缴、自愿签约”的筹资机制,在参保居民自愿并签约承诺的基础上,由乡镇(街道)财政部门一次性代收。
运行机制健康化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行以县区为主管理,医保资金分设家庭账户和统筹账户。其中,将城镇居民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家庭账户,用于补偿统筹账户起补线以下的医药费用,归居民个人所有,家庭成员间可以共用通支,节余可转下年使用。将市、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划入统筹账户,用于补偿参保居民统筹账户起补线以上、3万元以下医药费用,以县区为单位统筹使用。在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由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对参保居民3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由县区经办机构初审后,市经办机构按照大额医药费用发生总额,确定当年救助比例,分别补偿到人。参保城镇居民一次性医药费用超过3万元且仍在治疗中的,还可以申请紧急救助。同时,对城镇低保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及七至十级伤残军人参加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实现了弱有所保、应保尽保。
今年,我市再次将城市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提高了各级政府的补助标准。市、县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5元和15元,有的县区还提高到20元,大大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记者 唐志美 通讯员 鲍建强 孙万禄 袁勤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