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优化政策环境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
垦利县共有各类残疾人1.6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8%,其中持证的6682人,享受重度特困救助的2330人。去年以来,该县深入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积极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程,使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垦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督查落实工作。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人大、政协每年至少1次对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调研、检查和视察,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县财政逐年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逐步增加。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在全县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助残日”、“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印发《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和权益保障等宣传材料6000份。充分发挥该县9处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信访服务网络,今年以来未出现上访事件。建立县乡残联每名工作人员联系2户残疾人家庭制度,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确定帮扶内容,真心实意地进行帮扶。
三是优化政策环境。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垦利县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了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法律维权、托养救助、基层组织建设等20余项扶残惠残政策,使残疾人在享受普惠的同时得到了特惠照顾,在残疾人提标扩面救助工程、“温馨安居”工程、合作社模式扶贫帮困、医疗费用优惠、免费乘坐公交车、有线电视费用减免、听力康复无障碍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