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法院四举措贯彻新民事诉讼法
河口区法院多举措加强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学习,做好新旧法律之间的衔接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交流,提升法官业务素质。组织民商事审判法官进行学习交流,并分批组外出进行专门培训。成立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小组,集中研究在适用新民诉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统一法律适用。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司法新规律。针对新民诉法新增的小额速裁、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等诉讼程序,积极开展调研,加强与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完善相关机制。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拓展为民服务新途径。针对新民诉法关于单位推荐公民进行诉讼代理等新规定,结合案件情况,积极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规范民事诉讼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注重未审结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未审结案件法律适用的研究,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以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为目的,审慎适用法律法规,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政研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