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推动全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与衔接。要进一步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步伐,并搞好与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相互衔接。
二是典型引导,因地制宜。系统总结提升各地开展挂钩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挂钩工作的积极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不搞千篇一律,不搞强迫和一刀切。
三是集中布局,重点突破。要抓住国家扩大增减挂钩规模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将有限的指标适度集中使用,在抓好8个试点示范县的基础上,再选择条件比较好的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突破,形成规模效益。要把小城镇和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增减挂钩的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农村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和商品集散的中心,把中心村建设成为城镇化居民点,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四是鼓励探索,完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减挂钩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
五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增减挂钩工作由项目管理向制度设计转变的机制,为规范增减挂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