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40号)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东民〔2021〕29号)文件规定,现将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市民政局按照当地人口总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差额确定推荐人选数量。根据名额分配,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开发区共有4个选拔推荐名额,其中1个为敬老使者。每个镇街原则上分别推荐2名和谐使者和2名敬老使者,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和谐使者或敬老使者。
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优秀社区社工人才原则上优先推荐,当选市级或市级以上和谐使者的、和谐使者当中被提拔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已经不再从事和谐使者工作领域的以及工作开展不经常等情况的不在推荐范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近两年所在养老机构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在参选范围之内。
二、推荐方法
选拔推荐工作按照《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股室初审、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综合部会同组织部将根据基层推荐情况,组织5名以上相关职业或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推荐,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优先次序上报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三、推荐单位
(一)各街道推荐本辖区内的候选人;
(二)各区直部门(单位)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
(三)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五、报送材料
1.《东营和谐使者申报表》(***2,一式6份,A4纸印制,所在单位盖章);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6份,A4纸印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社会工作领域申报人员需提供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养老机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养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或《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3或***4,A3纸印制,一式6份)。
所有申报材料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东营和谐使者申报表》、《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或《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和事迹材料电子文件以“人选单位+姓名”的形式命名,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报送。东营和谐使者报送至开发区综合部(东城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A座519室),报送邮箱:shswgljminzheng@dy.shandong.cn,联系人:魏玉香,联系电话:8018220。逾期不报送视为该部门、单位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1.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2.东营和谐使者申报表
3.东营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东营和谐使者(敬老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组宣部 综合部
2021年07月20日
东营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docx
第五届东营和谐使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