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与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为此,对拟建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拟建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
(2)拟建项目概要:拟建工程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拟建工程采用成熟先进生产工艺,以石墨烯、树脂、颜料、助剂,生产合格的产品。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5709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46-7710256
3、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60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噪声、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分析、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污染治理措施与论证、清洁生产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询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征求范围: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或企业;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②当地主要环境问题(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等);
③对本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④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或建议。
6、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截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公告单位(盖章):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