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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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落实省规范40条和县常规管理60条要求,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非法办班活动,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严禁已审批民办学校超出业务范围进行培训活动。抓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的开设与实施,实行作息时间表审核备案制度,规范学生课外用书管理,严控违规教辅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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