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为规范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行为,保障全县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自6月23日起,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镇街,对全县餐饮场所开展为期23天的燃气安全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镇街为重点开展检查,主要检查餐饮场所是否存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行为;是否存在液化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行为;是否存在放置钢瓶和使用燃气的房间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和使用明火行为;是否存在餐饮场所就餐区违规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者使用燃气直接加热食品等违规使用燃气及燃气设施的行为。
检查中建立细致的安全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依法没收超期未检及报废的液化气瓶,督促落实超期未检气瓶的年检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督促餐饮场所及时与燃气公司签订供用气协议,严格使用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公司充装的液化气。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持续高标准、严要求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祥和的生产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