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2020年3月门诊慢性病鉴定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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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东人社规[2017]2号)规定,河口区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门诊慢性病初次鉴定的申请人如对本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初次鉴定结论公示期间内向本机构提出二次鉴定的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3663009
***1:***1:河口区2020年3月门诊慢性病鉴定结论(193人).xls
***2:***2:东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东人社发[2017]18号).pdf
河口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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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8:26: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