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九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东科协〔2017〕26号
为充分发挥青年科技奖在选拔、举荐、培养、造就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方面的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新的贡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九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的、重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一)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区科协共同推荐本县区的候选人。
(二)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各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县区推荐2名候选人,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本届评选获奖人数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四、组织领导及表彰奖励
获奖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表彰,纳入东营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
五、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取得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注意事项
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东营市青年科技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楼1711室)。书面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东营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以内),同时报送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报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退回)。请勿另附封面。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东营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请在市科协网站(dykexie.dongying.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学勇:8381858吕玲娇:8380023
电子信箱:dyskx@163.com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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