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现场视察
8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长林带领执法检查组就土壤污染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现场视察。
本次执法检查共筛选检查现场17个,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及污水污染防治、医疗垃圾处置、水产养殖尾水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拆除企业报备手续及新增污染情况等,邀请3名环保专家全程参与,对每个现场点进行详细检查,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全区生态环境水平提升、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检查组指出,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土壤污染防治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息息相关。只有土壤干净,才能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只有土地安全,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高度关联,只有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
检查组强调,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地域性、长期性的特点,污染一旦发生,治理修复的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强化预防保护和风险管控这一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贯穿土壤污染防治全过程,从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历史高度,深刻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法定职责落到实处。要加强土壤污染科普与宣传,加强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使土壤污染防治成为一种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