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唐坊镇荆官村记住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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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把唐坊镇荆官村记住 | ||
内容 | 荆官村在2010年发生两次火灾,打119请求支援,回复为不知该村地址。该村交通不方便,至今还没修上公路,已快从视野中消失,请有关单位帮助一下!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1033 | 提交时间 | 2010-03-16 12:35:5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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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交通局答复: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如果荆官村有修路的打算,请联系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2010年省、市关于农村公路的补助政策还未出台,如果政策出台,我们将积极帮助立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0-03-19 10:31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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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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