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困难群众惠民殡葬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政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县实施困难群众惠民殡葬政策,截止到现在共实施惠民殡葬25具。社会群众反响较好,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经济负担,满足群众丧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能够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社会。(县殡仪馆:李林浩)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03:36: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