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四项举措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沂源县审计局不断增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从内外两个方面,四措并举,建立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提升审计整改落实的可行性。站在有利于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的角度,找准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点,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提出有较强的整改操作性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以便于被审计单位落实和整改,先后向16个单位的24个审计项目提出审计建议32条。
加强单位内部的考评和督办机制。为切实增强审计人员责任意识,沂源县审计局将“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纳入审计项目年终质量考核,将其作为评选优秀审计项目的重要标准。全面实行审计台账制度,业务科室和法规科对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审计决定的规定逐项落实确认,法规科对已到期未落实的事项进行限期催办通知。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审计整改合力。为强化审计结论执行,县审计局积极与县人大、纪检、法院、财政等部门建立行之有效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除将财政同级审计结果整改情况专门向人大报告外,对符合移交条件的审计线索移交纪检、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执行者,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威慑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检查制度。县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整改实际情况,专门制定审计整改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报告书”的书面形式报告审计机关,及时派出专门人员,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