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我县接收到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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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4月23日,我县接收到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5件(来电5件,来信0件),3件为固废污染问题,2件为大气污染问题,涉及8个责任单位,分别为芦湖街道、高城镇、花沟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截至23日,我县共接收到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2件。 22个交办信访件均已及时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目前已有12个完成整改,10个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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