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青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各有关单位:
高青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刘静、张景涛两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县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0533-6967136
县人社局专技科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政务中心东临人社局B02室(邮编:256300)
***:2021年高青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