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临淄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临办发〔2018〕45号)要求,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直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经研究,共确定区级“一次办好”事项779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657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122项),形成了《临淄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现了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 “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公布工作
7月底前,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临淄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通过各自门户网站或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布,要认真落实执行,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市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安排,认真做好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的清单公布工作。
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临办发〔2018〕45号文件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通过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行集中审批、完善服务标准、强化信息支撑,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效能最高、投资发展环境最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三最”城市升级版,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本着“一次办好”为常态的原则,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pdf
***2: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pdf
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