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布部门权责清单
关于公布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周编办〔2019〕37)号)周村区委编办、周村区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法制办关于深化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编办〔2019〕94号)的部署要求,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权力和责任范围。现将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要素统计表(2019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梳理认领,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权责清单包含行政职权294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6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36项、其他权力41项、公共服务21项。
本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职权部门提出,经区编办审核和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及时在政务网站上进行更新。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18日
36号 ***:2019权责清单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