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编办五措并举落实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核查小组。为贯彻落实省、市编委“关于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张店区成立了以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任组长,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核查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编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为此次核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人员、设备投入。考虑到此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张店区编办在区财政的支持下购买了两台电脑,专门用于此次核查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对前来核查的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随时解答信息采集工作中各机关事业单位遇到的问题,并将所有问题一一记录整理汇总,作为在全区核查工作全面推开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试点工作先行,出台实施方案。为确保此次核查工作有序、圆满完成,张店区采取试点工作先行的办法,选取12个镇(办)作为试点单位,积累核查工作经验,并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向编委领导汇报。经过先行试点探路,张店区已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核查的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对此次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核查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下一步,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对此次核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四是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张店区编办作为领导小组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拟订了《核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了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核查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解释、信息审核、检查验收、分析汇总和成果使用工作,确保核查工作的质量。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在核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必须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编违规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报瞒报相关信息数据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全社会可拨打机构编制部门“12310”、组织部门“12380”、纪检监察机关“12388”的举报电话,对核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举报。